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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實告知”很重要!法院給的小貼士 三分鐘吃透! 2022-03-13 11:46:49  來源:上海證券報

買保險時,這些情況消費者一定要了解清楚,給自己的保險保障加上一道“安全鎖”!

小編從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下稱西城法院)的最新通報中了解到,人身保險糾紛案件中,涉及“如實告知”糾紛的案件數(shù)量眾多,占到全部案件的70%以上,爭議焦點涵蓋范圍很廣。

隨著公眾風險意識增強,眾多保險消費者為自己或家人購買保險產(chǎn)品也在快速增長。隨之而來的是,各類保險案件尤其是人身保險糾紛案件紛至沓來。

西城法院近日通報了涉人身保險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糾紛典型案例,通過梳理看2019年-2021年的人身保險糾紛案件審理情況,以期為保險消費者維護合法權(quán)益、規(guī)范保險公司合法合規(guī)經(jīng)營提供指引和幫助。

根據(jù)西城法院的通報,人身保險糾紛案件中,涉及“如實告知”糾紛的案件數(shù)量多,占到全部案件的70%以上。所謂“如實告知”,是指保險消費者在投保時應將與保險有關(guān)的重要事項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中,這是保險消費者應盡的義務。

在實操中,保險公司通常會在投保流程中設置相關(guān)詢問事項,保險消費者如實回答即可。但這個過程中會出現(xiàn)許多引發(fā)爭議的情形,西城法院在通報中介紹稱,比如保險公司的詢問是否具體明確,保險消費者是否存在故意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未如實告知的事項是否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承保決定或提高保險費率等。

案例一

2019年12月,王女士給其丈夫張先生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險。投保時,保險公司對張先生近一年內(nèi)是否有過身體檢查結(jié)果異常,是否患有或被懷疑患有不明性質(zhì)的腫瘤、包塊、結(jié)節(jié)、腫物或者甲狀腺疾病進行了詢問,王女士答復為否。

2020年6月,張先生在北京協(xié)和醫(yī)院住院治療,診斷患有甲狀腺癌及甲狀腺結(jié)節(jié)。病例記載,張先生投保前的體檢超聲提示甲狀腺結(jié)節(jié)。

2020年11月,保險公司認為張先生在投保前體檢已查出甲狀腺結(jié)節(jié),但投保時未就此情況進行如實告知,故主張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付責任。

王女士和張先生起訴保險公司至西城法院,要求確認保險公司解除保險合同的行為無效,并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共計40萬元。

西城法院:張先生雖在投保前進行了體檢,但在投保后才收到記載其患有甲狀腺結(jié)節(jié)的體檢報告,故無法認定王女士在投保時違反了如實告知義務。王女士向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提交了張先生患有甲狀腺結(jié)節(jié)的診斷資料,保險公司早已應知相應解除事由,卻在近一年后才主張解除保險合同,故解除保險合同的行為無效。故保險公司應向張先生賠付保險金40萬元。

針對此類案件中的高發(fā)性風險,西城法院金融街人民法庭法官田靜霆建議,保險公司應嚴格規(guī)范經(jīng)營行為,加強保險銷售人員管理,依法履行對免責條款的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最大限度保障投保人的知情權(quán)、選擇權(quán)。

西城法院呼吁,監(jiān)管部門應當建立完善的保險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機制,加強引導保險公司科學厘定產(chǎn)品價格,簡化投保、理賠流程;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應持續(xù)不斷開展保險產(chǎn)品條款標準化、簡單化、通俗化工作,加大對消費者保險知識的普及宣傳力度,引導投保人理性投保維權(quán)、保險人誠實守法展業(yè)。

法律確實能給保險消費者購買的保單上道安全鎖,保護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quán)益不受侵害。但如果保險消費者的確自身存在過失,也需要承擔相應的后果。

案例二

2018年5月,閆女士給丈夫李先生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險。保險公司在保單中詢問李先生是否有飲酒、吸煙史,是否具有高血壓等心血管疾病。閆女士均回答否。

2019年3月,李先生入院治療。入院及出院記錄均記載,李先生有血壓升高伴偏頭疼病史3年余,高脂血癥、動脈硬化病史5年,高尿酸血癥3年余,吸煙及飲酒史數(shù)年。

出院后,李先生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以不實告知為由解除保險合同、拒絕理賠。

后來,李先生起訴保險公司至西城法院,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賠償金4萬元。

西城法院:因閆女士故意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公司的承保決定,法院判決駁回李先生的訴訟請求。

西城法院提醒保險消費者,保險理賠爭議訴至法院后,被保險人投保前的病史記錄也將成為法院查清事實、認定責任的重要依據(jù),保險消費者應當如實回答保險公司的詢問。

田靜霆建議,保險消費者在簽訂保險合同前應認真研讀保險條款,在未清楚了解合同內(nèi)容前,不要簽署確認函。在訂立保險合同過程中,保險消費者要如實回答保險公司的詢問,客觀填寫健康狀況問卷、投保單。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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